神权政治是一种由独裁者或一小群统治者通过宗教获得合法性的统治形式。由神权统治者统治的国家也被称为神权国家。神权统治者包括法老、教皇、阿亚图拉、哈里发和达赖喇嘛。
玛雅、印加和阿兹特克的统治者也是神权统治者。在中欧和北欧国家的形成过程中,也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从查理曼大帝(800 年起)开始,中欧的统治者既是世俗统治者,也是宗教统治者。他们任命帝国主教和帝国修道院院长,甚至影响罗马教皇的选举。这种情况直到 1075 年至 1077 年的授职之争才结束,但 1080 年随着对立教皇克莱门斯三世的任命,这种情况再次出现,直到 1122 年才结束。
中国商朝(公元前 1617 年至公元前 1046 年)的皇帝是神权统治者,他们将皇帝家族称为“天子”。自周朝(公元前 1046 年至公元前 256 年)以来,皇帝的头衔也称为“天子”。
日本天皇也是神权统治者。他们被视为天照大神的后裔。天照大神是神道教最重要的神明,是太阳的化身。她的孙子瓊瓊杵被派往人间种植稻米并统治大地。而她的曾孙则是日本的第一任天皇,也是后来所有日本天皇的祖先。直到1945年,应当时占领日本的占领者的要求,裕仁天皇(1901年至1989年)才宣布自己并非神明。
神权政治相对于君主制的一个优势在于,它作为上帝之子、上帝的继承者或上帝在人间代表,比纯粹基于王室血统的合法性更具合法性。在民众心中根深蒂固、以宗教为基础的个人统治,任何人都不敢质疑,否则就会与民众发生冲突。这还包括国家中有影响力的个人和团体,他们用金钱、资源、服务或军事力量支持国家的统治者。他们可以以自己被具有神圣合法性的统治者所认可为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权力地位。因此,他们的权力地位也不会受到质疑。对于君主来说,合法性较弱,因为君主王朝总是会发生一些问题而被取代。这也会削弱有影响力的人和团体的权力地位的稳定性。
神权政治的弊端在于,统治者通常由特定群体选举产生。这导致内战频发,各种有影响力的家族不断支持内战。因此,选举制度往往转变为统治者的世袭制度。但即使在埃及法老王朝时期,法老的孩子被选为继承人,王朝仍然无法稳定地掌权。从第一王朝的法老阿哈(约公元前 3000 年)到最后一位埃及法老内克塔内博二世(公元前 359 年至公元前 341 年),共有 30 个王朝。因此,一个王朝的平均统治时间不到 100 年。法老们也屡屡死于非命,这表明统治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尽管神权政治赋予了统治非常强大的合法性。
此外,宗教领袖对政治决策的影响以及世俗统治者对宗教组织的影响也屡屡引发冲突。这促使国家与宗教分离,以区分宗教领袖和世俗领袖的权力范围。
世俗主义,即世俗与宗教事务的分离,早在公元前 5 世纪和 4 世纪的古希腊就已出现。当时,人们开始将戏剧中的宗教内容与表演艺术区分开来。世俗统治与宗教领导之间的分离,例如在 12 世纪,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的统治领域就进行了分离。16 世纪英国解散修道院没收教会财产以及 18 世纪法国大革命期间没收教会财产的行为也被称为世俗化。
从根本上讲,世俗化是在君主制向民主制过渡时才开始的,而不是在神权统治向君主制过渡时就开始的。